本文作者:访客

长期冷暴力可以起诉离婚赔偿吗?

访客 2025-09-22 11:04:00 24752
长期冷暴力可以被视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关于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冷暴力行为造成了精神损害,受害者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赔偿,但具体能否得到赔偿以及赔偿数额,需根据法院审理情况和当地法律规定决定。
随着社会对家庭关系中精神侵害的关注度提升,2025年我国法律体系对家庭冷暴力的认定与离婚处理机制仍保持审慎态度。尽管反家庭暴力法将经常性谩骂、恐吓纳入家庭暴力范畴,但冷暴力因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义和量化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仍面临认定难题。

2025家庭冷暴力法律最新规定怎样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并经过30日冷静期后共同领取离婚证。

  一方因冷暴力拒绝协商,另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时,若冷暴力未达到《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定义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标准(如未伴随经常性谩骂、恐吓或经济控制),则难以直接认定为法定离婚事由。

  当事人需以“感情破裂”为核心主张,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通过分居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已无法修复。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冷暴力的审查侧重于“持续性”与“危害性”。

  一方长期拒绝交流、停止性生活且拒绝履行家庭义务,导致另一方出现抑郁、焦虑等精神障碍,可结合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证据,辅助证明感情破裂。

  但单纯的态度冷漠或短暂冷战通常不构成法定离婚理由,当事人需积累足够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长期冷暴力可以起诉离婚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满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五类情形。

  其中,“家庭暴力”的认定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需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为前提。由于冷暴力通常表现为消极不作为(如漠视、拒绝沟通),难以直接归类为上述法定暴力形式,导致无过错方索赔请求常被驳回。

  司法解释进一步限制了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离婚损害赔偿需以“过错行为导致离婚”为前提,且赔偿金额需综合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定。

  在冷暴力案件中,即使法院认定过错方存在精神侵害,若无法证明其行为达到“家庭暴力”或“虐待”标准,仍可能驳回赔偿请求。

  冷暴力伴随经济控制、孤立等行为,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酌情支持部分赔偿,但此类案例极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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