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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怎么定罪?

访客 2025-10-12 21:42:58 16739
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应依法定罪,具体涉及非法引进外来物种的罪名和量刑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外来入侵物种等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罪名,对于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非法引入或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可能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及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我国通过刑法、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构建了对外来入侵物种的严格管控体系。下面,湖北律师网小编带大家来一探究竟吧。

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怎么定罪?

  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刑事法律与行政法规,需承担双重责任:

  1、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处的“情节严重”包括引入物种数量较大、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引发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2、行政责任:

  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非法引入行为仍需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检疫法规的补充规定:

  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十条,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没收货物,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此条款针对的是“未报检”行为,与刑事责任中的“非法引进”形成互补,覆盖了引入环节的全链条。

放生入侵物种犯什么法?

  放生行为若涉及外来入侵物种,同样面临严格的法律规制:

  1、行政处罚:

  根据《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与第八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条款针对的是“无批准放生”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均需承担行政责任。

  2、刑事追责:

  放生行为导致生态环境严重损害、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的“非法释放外来入侵物种罪”。

  3、民事赔偿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放生外来入侵物种若导致他人财产损失(如养殖鱼类死亡)或人身伤害(如被放生物种攻击),放生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非法引入与放生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既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也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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