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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米粉卖给术后老人宣称替代吃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访客 2025-10-27 11:03:19 5518
关于普通米粉声称可替代饮食,尤其是针对术后老人的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这种宣传没有明确标明米粉的营养成分和适宜人群,且误导老人认为米粉能完全替代正常饮食,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宣传产品时需确保真实、准确,避免误导消费者。
近年来,多款执行普通食品标准的营养粉、营养餐,通过电商平台向术后老人推销全面营养、鼻饲流食适用等概念,实则营养成分远未达标。下面小编将剖析普通食品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并探讨商家因此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普通米粉卖给术后老人宣称替代吃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普通食品宣称可替代术后老人正常饮食,构成虚假宣传的核心在于“产品本质与宣传内容的实质性背离”。

  根据《广告法》第四条及第二十八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商家将执行GB19640《冲调谷物制品》标准的普通米粉,宣传为“术后营养替代品”“鼻饲流食适用”,甚至声称“长期食用无需吃饭”,则明显违反该规定。

  从产品标准看,普通食品与特医食品存在本质差异。

  特医食品需符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营养成分全面且能满足特定人群全部或部分营养需求,全营养配方食品需包含25种以上维生素、矿物质及必需氨基酸。

  而普通米粉仅需符合冲调谷物制品标准,营养成分远未达标。某牌中老年免疫球蛋白多肽营养餐为例,检测显示其仅含8种维生素和矿物质,远低于特医食品标准。

  商家宣称其“可替代正常饮食”,实则无法提供术后老人所需的全面营养,属于典型的“以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

  术后老人因身体虚弱、消化功能受限,需通过特医食品或专业营养补充剂获取精准营养。商家利用老年人对“专业”“全面”的信任,将普通米粉包装成“术后营养解决方案”,甚至通过客服强调“可长期作为代餐食用”,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具有医疗级营养支持功能。

  这种宣传方式直接违反《广告法》中“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

商家虚假宣传会被判刑吗

  商家虚假宣传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行为情节是否达到“严重”程度。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严重”通常依据以下标准:

  1. 违法所得或经济损失数额巨大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 造成人身伤残或其他严重后果

  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3. 多次实施虚假宣传且拒不改正

  商家因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仍继续实施同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4. 针对特殊群体实施虚假宣传

  老年人、术后患者等群体因信息不对称、健康需求迫切,更易成为虚假宣传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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