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访客 2025-10-30 11:04:40 11243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诉讼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环节,驳回起诉指的是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裁定不予受理或终止诉讼程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经过审理后认为没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从而不予支持,两者区别在于,前者是起诉阶段的问题,后者是案件审理阶段的问题。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常见的裁判结果,但二者的法律内涵、适用场景及对当事人权利的影响截然不同,不少当事人因对二者认知模糊,难以准确理解裁判意图,甚至影响后续维权方向。本文将从法律依据、适用阶段、法律后果、后续处理方式等维度,拆解二者的核心区别。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均为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但二者在法律逻辑与实践影响上存在本质区别,核心差异体现在对案件程序资格与实体权利的不同判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驳回起诉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案件受理条件的规定,如原告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被告不明确、诉讼请求不具体等,法院审查后认为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便会从程序上驳回原告的起诉。

  而驳回诉讼请求则依据《民法典》《合同法》等实体法律规范,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判断原告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支撑或法律依据,从实体上否定原告的权利主张。

  适用阶段也存在明显不同,驳回起诉多发生在案件受理后的开庭审理前或审理初期,法院仅对案件的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尚未深入审查实体事实;驳回诉讼请求则通常发生在开庭审理后,法院已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在明确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后作出判定。

  此外,驳回起诉并未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作出评判,原告可在补正程序瑕疵后再次起诉,不影响其后续主张权利。

  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终局性判定,若当事人无新事实、新证据,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否则可能构成重复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诉讼费退吗?

  驳回起诉后,诉讼费通常可按规定退还,这一结果源于驳回起诉的程序性质与诉讼费收取的核心原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的收取以案件具备合法受理基础、可能进入实体审理为前提,而驳回起诉意味着案件因不符合受理条件未进入实体审理,原有收费基础不存在,因此法院应当退还原告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这是法律层面的明确要求。

  不过,需注意特殊情形对退费的影响。若原告在法院作出驳回起诉裁定前,主动申请撤诉并获准许,此时诉讼费退还比例与驳回起诉不同,通常按减半标准退还剩余部分。

  但若是因原告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按撤诉处理,法院可能不予退还已交费用,这与驳回起诉的被动程序处理有本质区别,需注意区分。

  在退费流程上,当事人无需复杂申请,法院作出驳回起诉裁定书时,通常会同步告知退费事宜,或依职权启动退费。当事人需留意裁定书内容,按要求提供银行账户等材料,确保款项到账。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