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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向什么机关申请?

访客 2025-11-16 11:01:44 2008
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特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一行政机关的决策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该机关的上级机构或者专门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以寻求行政争议的解决和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途径。当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身权益时,需明确向哪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并规范提交申请材料。小编将梳理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层级与申请书提交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清晰的指引。

行政复议是向什么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的申请机关需根据被申请人的行政主体类型,依据法定管辖规则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此有明确界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的申请机关。

  核心管辖原则为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对于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申请人可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此外,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变更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交几份?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提交份数有基本标准要求,同时需结合具体情形调整,相关部门规章对此有明确规范。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实践规范,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时,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需提交一式三份,这是基于复议机关留存、送达被申请人等程序需求设定的基本标准。

  申请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可根据申请人数量适当增加份数,确保每位申请人、复议机关及被申请人均能持有相应文书。

  提交申请书时,需一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的份数应与申请书份数保持一致,便于各方核对审查。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需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并确保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的份数齐全,避免因份数不足导致申请材料补正,影响申请效率。

  对于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其份数同样参照申请书份数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特定领域或地方的复议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特殊的份数要求,申请人可通过复议机关官方渠道提前核实,确保提交的材料份数符合法定要求,保障行政复议申请的顺利受理。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的申请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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