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密人员窃专用装备数百件网售获刑会怎么判?
涉密人员窃专用装备数百件网售,因涉及泄露机密信息,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判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可能涉及刑法中的侵犯国家机密罪等罪名,涉密人员因违反职责泄露机密,不仅损害国家利益,还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法院将依法判决,确保维护国家安全和机密保密工作的严肃性。近期,涉密人员窃专用装备数百件网售获刑的消息引发热议。下面小编将系统解析涉密人员窃卖装备行为的法律后果,为公众理解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涉密人员窃专用装备数百件网售获刑会怎么判?
涉密人员窃取并售卖专用装备的行为,通常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或“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行为人明知装备涉及国家秘密仍故意窃取并售卖,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则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法经营罪”的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涉密装备窃卖案件中,“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结合泄露秘密的密级、数量、后果及行为人主观恶性。
高某窃取的装备无线监听器、数据加密模块等机密级物品,且售卖行为导致国家秘密可能被境外势力获取,直接危害国防安全,符合“情节特别严重”标准。
此外,行为人通过售卖装备非法获利达十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亦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态度、退赔情况及社会危害性。
高某虽在庭审中表示悔罪,但其窃卖行为已造成国家秘密失控,且非法获利用于个人挥霍,最终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体现了司法对涉密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泄露国家秘密罪是结果犯吗?
结果犯要求犯罪行为必须造成法定危害结果才能构成既遂,而情节犯则以行为情节的严重性作为定罪标准,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
从《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条文表述看,该罪将“情节严重”作为入罪门槛,未明确要求“造成危害结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泄露绝密级秘密1项以上、机密级秘密2项以上、秘密级秘密3项以上,或向非境外机构泄露秘密并造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等严重危害后果。
这些规定表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成立不依赖于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以行为情节的严重性为核心判断标准。
即使泄露行为未直接导致国家利益受损,但泄露的秘密数量达到法定标准,或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实施泄露,仍可构成犯罪。
泄露国家秘密罪整体上属于情节犯,其定罪标准以行为情节的严重性为核心,而非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一认定标准既符合刑法打击涉密犯罪的立法目的,也体现了对国家秘密保护的严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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