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的工伤赔偿怎么做账

劳动仲裁的工伤赔偿怎么做账
劳动仲裁的工伤赔偿,做账的措施具体如下:
1.如果企业已经为员工缴纳了保险,当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为员工垫付医药费时的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若医药费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则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若保险公司和企业共同承担医药费,会计处理则需分别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公司负担部分)”,贷记“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范围,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九项内容。
这些费用在会计处理时也需要考虑在内,确保工伤赔偿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单位拒赔工伤如何应对
当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时,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步骤如下:
1.劳动者需要携带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立案,并给予双方举证期和答辩期。
3.仲裁委将开庭审理案件,对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仲裁委将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在60天内结案,若劳动者对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和第五条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若协商不成或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赔偿误工费如何确定
上海律师网提醒你,工伤赔偿中的误工费是根据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1.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1)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